发布日期:2026-07-01 17:43:05
访问量: 記者蕭廷芬/綜合報導
彰化縣永靖鄉前鄉長詹木根涉綠能貪瀆案,涉嫌利用職權收賄496萬餘元,護航廠商得光電標案,並從台電躉購電費中獲不法利益1.1億餘元。彰化地檢署16日偵結,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詹木根及前主祕林惠君等11人起訴,並求刑12年。法院裁定詹木根以150萬元交保,前主祕林惠君則以2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、出境與出海。
彰化縣永靖鄉前鄉長詹木根涉綠能貪瀆案,遭檢方求刑12年。(圖/翻攝
彰化縣永靖鄉公所臉書)
檢方調查,詹木根在任職永靖鄉長期間,於垃圾車及棒球場停車場等標租案中,向光電業者收取每峰瓩(kWp)2200至2800元的賄款,並指示林姓主祕等人洩漏標案資訊,助其屬意廠商得標。詹由此獲取496萬餘元賄款,而廠商則非法取得1.1億餘元電費收益。
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
本案由檢察官陳鼎文指揮相關單位調查,發現詹與掮客密切聯繫,提前約定賄款並指示部屬協助操作標案流程。雖罪證確鑿,詹仍否認犯行,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及洩密等罪將其起訴。
本文为原创发表,并经本网编辑。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,并请附上出处及本页链接。